2021合肥公积金提取新规。相信大家对公积金并不陌生,2021年合肥除了公积金提取新规,很多人好奇是什么新规。小编已经为大家搜集和整理好了2021合肥公积金提取新规的相关信息,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2021合肥公积金提取新规1
1、同一套住房频繁交易提取(12个月内两次以上),不予提取。
2、职工异地购房,户籍在购房当日或之后转入购房地的,应持有该房屋半年后(商品住房以备案时间为准、存量住房以购房发票时间为准)可提取。
3、职工符合提取相关条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个人账户状态为封存,提取限额大于账户余额的可申请销户提取。
此次安徽省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总结一下就是三个重点:一是不能频繁提取公积金;二是异地购房应持有住房半年;三是职工离职后可以销户提取。
不能频繁提取公积金,目的是有助于防范使用一套住房频繁交易帮助他人骗提住房公积金并牟利的不法行为。
2021合肥公积金提取新规2
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是多少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可提取本人个人帐户内的.余额可截至签订购、建房合同的当月;
2、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还本付息额;
3、职工租赁住房自住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实际房租支出的70%。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