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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合同协议书模板合集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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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在社会,需要使用协议的场合越来越多,协议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协议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合同协议书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合同协议书模板合集6篇

合同协议书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

技术受让方(甲方):_________

技术转让方(乙方):_________

中介方:_________

合同登记机关: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履行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一、发明创造名称和内容:

_________。

二、专利实施和实施许可的情况:

_________。

三、专利权转让方、受让方的义务:

_________。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清单:

_________。

五、履行合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和方式:

_________。

六、验收的标准和方法:

_________。

七、成交金额与付款时间、付款方式:

1.一次总付:_________;

2.分次支付:_________;

3.按利润或销售额提成_________%;

4.其它方式:_________。

八、中介方的义务和责任及收取中介服务费比例和支付方式:

_________。

九、违约责任:

_________。

十、争议的解决办法:

_________。

十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_________。

十二、其它有关事项:

_________。

附件

1.当事人可以约定专利申请文件和有关技术背景材料为合同附件,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

2.在合同类型一项注明专利权转让合同。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转让专利权应经专利局登记并公告。其中,全民所有制单位转让专利权必须事先经过上级主管机关批准。因此,在合同类型一项中,应注明批准日期、登记号和公告日期。

3.有些专利权转让合同是在转让方已经实施专利,或者已经与第三方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以后转让专利权的。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应当在专利实施许可情况一项中明确转让方是否继续实施,或者已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如何转移。在专利权转让合同成立后,转让方如果需要继续实施专利,可以约定转让方在已经实施或者已经准备实施的规模上继续实施专利并免交专利使用费,也可以约定转让方继续实施专利应向受让方即新的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至于在专利权转让合同应立之日前已经订立的并正在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转让方与第三方之间就该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所发生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应由受让方承担。这种权利义务的转移宜告知第三方。

合同协议书 篇2

抵 押 人: 身份证号码: 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码:

为确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车辆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车辆抵押。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车辆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车辆型号及车牌号为:____和____ 。

第二条 根据主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条 借款总金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

第四条 抵押车辆现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车辆承担维修、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车辆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 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车辆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址: 地 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协议书 篇3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路灯亮化工程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上述工程内容中设备材料供应、管线安装、附件安装和管井砌筑、灯光照明调试。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管线敷设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灯具安装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必须全部优良(如因工程质量未达到标准,所造成的返工损失费用由乙方负责)。约定工程为一年的非人为损坏保修期。

五、合同价款

工程单价以预算书为准,工程量以实施施工决算量为准。金额(大写):材料、管线敷设、安装及调试费用:RMB肆万伍仟元整,¥:45000元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立即进行现场按图纸及甲方意见实际测绘,准备材料、敷设各种路灯管线、灯具安装,工程完工验收后一次性结清工程款。

七、安全责任

乙方在路灯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安全监管,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所有责任概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 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书

2、合同条件

3、国家和市有关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4、图纸

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九、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十、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一、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合同生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法定代表人: 电话: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法定代表人:电话:

合同协议书 篇4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双方的合作期限为 年,协议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于 年 月 日提前终止本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就双方提前终止协议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恪守:

一、甲、乙双方同意,提前终止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补偿款 元(人民币大写: 圆整)。

三、甲方应于收到乙方支付的补偿款后 个工作日内,将扣除应付房租后的押金及已付剩余房租退还乙方。

四、乙方应于收到甲方退还的押金及已付剩余房租后 个工作日内,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五、《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因合同存续期间及提前终止本合同所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房租、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等其他债权债务等)已全部结清。

甲方不得就合同存续期间及提前终止本合同所产生的任何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房租、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等其他债权债务等)提起仲裁、诉讼、申诉、信访;否则,视为甲方根本性违约,甲方应双倍退还乙方已支付的补偿款。

六、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依法承担相应赔 偿责任。

七、因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处理本协议项下纠纷所产生的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损失。

八、未尽事项,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有关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协议书 篇5

第一章总则

陈强、章国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江阴市,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作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入股合作经营公司

合作公司名称:

合伙公司地址:

第二条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三条甲、乙方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的愿望,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业务量,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四条合营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汽车维修、汽车保养、做漆、年审、保险等汽车有关业务。

第五条生产经营的规模如下:

本公司现是属于三类企业,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扩大,经营范围可增加,具体的经营项目根据合营公司的发展和市场情况随时进行调整和变更登记。

第五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六条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甲方均为人民币出资。甲方现有固定资产评估价值人民币。

第七条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为,全部由甲方缴付。甲方同意本协议签订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将注册资本金汇入合营公司的账户。

第六章股份占有比例及利润分配

第八条双方商定不计算双方的投入比例,按照双方商定的比例占有合营公司股份和进行利润分配。

第九条利润分配:按国家有关规定,按月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奖励基金和企业发展基金,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后利润后,盈余部份由甲、乙双方按照股权比例进行分配。乙方在完成甲方所给的目标时应得到每月工资1500 元底薪。

第七章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十条甲、乙方应各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甲方责任:1.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

乙方责任:;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⑤积极发展业务,以发展业务为中心,配合公司日常经营。乙方一年须提供业务至少10 万元产值。

第八章税务、财务、审计

第十一条合营公司的会计年度从20xx 年七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账凭证、单据、报表、帐薄,用中文书写。次年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营公司侩计应做好每月甲乙双方各自的业务记录,以备查询,核对。合营公司侩计应在每个月月初将上个月的公司盈利状况提供给甲乙双方过目。

第九章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十二条对本合同及期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才能生效。

第十三条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标,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合同,他方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合同解除后,除甲方现有的固定资产,在加合营后甲方在乙方的同意下自己出资购买的工具或设备外,如是在合营后用公款购买的固定资产应把固定资产合出价格按比例分给乙方。

第十章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任何一方违约,应按国际惯例赔偿守约方总投资1%的违约金。守约一方有权终止合司,并要求违约方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法律责任和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章适用法律

第十五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理。

第十二章争议的解决

第十六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三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十七条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如下的附属协议文件,包括:工程协议、销售协议、利润分配协议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协议一并执行,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在中国签字。

此合同的年限为年,在合同到期后,任何一方都有权提出延续此合同。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合同协议书 篇6

物料采购合同书 本约由甲方与乙方于公元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约生效日」)订定

甲方:苏州和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乙方:

鉴于乙方从事于产品之制造、装配或销售,甲方欲向乙方订购或定作产品,且乙方愿依本约条款供应或承制甲方所订购或定作之产品,双方同意并履行条款如后:

1 产品之提供及承制

1.1 甲方得依本约之规定向乙方订购或定作产品。该订购或定作产品的数量、规格、价格、交期、及(或)

其他要求、将载明于本约附件或订单上。

1.2 乙方应依本约之规定、甲方之订单及甲方之技术数据或甲方认可之技术数据供应或承制产品。

1.3 乙方应于甲方认可测试期间提供甲方技术协助。为使产品通过该认可测试,乙方应随时依甲方通

知补正产品并同时修正其技术数据。

1.4 乙方就其出售予甲方之产品,应提供甲方所认可之安全认证单位之认证合格书面证明。

1.5 甲方如于本约存续期间内连续订购或定作产品时,得视市场需求状况提供乙方需求预估,惟该需

求预估仅供乙方生产排配之参考,对于甲方并无任何法律拘束力。

2 产品之供应方式

2.1 甲方以向乙方发出订单之方式,向乙方订购或定作产品。

2.2 乙方应将甲方所购买之产品送至但订单另有指定者,从其指定。

2.3 订单,并应依甲方订单或送货通知单之规定交付产品。

2.4 订单之变更

2.4.1 甲方得在受领产品前不负担任何费用之情形下通知乙方延期交货、增加或减少数量、取消或

解除订单。惟于取消或解除订单之情形,甲方应于___日前通知乙方。

2.4.2 甲方如违反前项所定期间者,乙方得请求甲方偿还该取消或解除订单所产生的直接原料成

本,但该订单之取消或解除系因甲方客户取消或解除订单所致者不在此限。乙方依本项规定

请求时,应证明其于客观上无法于相当期限内处分(理)该受影响的材料或产品且亦无法以其

他措施处分(理)该产品者。

2.5 乙方应依订单所载交付日期及数量交付产品,如有迟延之虞时,应即通知甲方。如于应交付期限

仅有部分产品得交付,除甲方通知另行安排交付者外,乙方应于甲方同意后仅交付该部分产品,

惟乙方就未交付之部分仍应承担迟延责任。

2.6 产品价格列于订单上,且于本约存续期间内继续有效。如于本约存续期间内双方协议变更价格或

乙方调低价格时,则该新价格亦适用于变更日前已订购或定作而尚未由甲方受领之产品。

2.7 乙方同意产品之所有权及风险负担于产品由甲方受领时或双方结转程序完成后归属甲方。

2.8 甲方对于乙方于应交付日期前所交付之产品得选择收受、退货、拒绝受领或延迟(期)付款。

3 价格及付款

3.1 乙方保证其所供应或承制产品的价格未高于其他客户所要求的最低价格。该价格并已包括产品之

运费、包装费、保险费、营业税、乙方人员差旅费、食宿费等。

3.2 以乙方完全履行本约之规定为条件,甲方于受领产品及收到请款单、发票后,应以票据或其他付

款方式支付货款,该付款期限以甲方所定之付款条件(如附件一)为准。

3.3 乙方应依甲方之厂商请款办法向甲方请款。如乙方有提前付款折扣办法者,甲方得利用之。

3.4 乙方应按甲方验收合格的产品总额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载明订单号以便甲方核对。发

票及载明验收合格的订单为甲方付款的依据。

3.5 如乙方对甲方负有任何金钱债务或有任何争议时,甲方得暂不给付应付乙方之货款,或径自应付

予乙方之货款中扣除,亦得从乙方对甲方之债权中抵销。

4 运送及交付

4.1 乙方应自行承担其为履行本约所生之相关运输费用。

4.2 如乙方迟延交付产品时,乙方除应按日依迟延交付产品总价的百分之一支付违约金外,并应赔偿

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避免生产中断所支出之各项费用,或因生产中断而造成甲方出货迟延致甲方客户因此所要求的赔偿或罚款,及其他甲方因此所受之损害及增加之费用。甲方有权自货款中扣除相应违约金、费用、赔偿、罚款或损害赔偿金。

4.3 4.2条之权利外,乙方并应向甲方支付该订单货款总额百分之十

五之惩罚性违约金,并得终止该订单或本约。

4.4 乙方应以其费用依商业惯例、甲方规格、政府法令及其他可适用标准保存、包装、处理及捆包产

品,使其免受任何损害。如有未达标准之包装致产品一部或全部灭失或毁损,由乙方负损害赔偿责任。

4.5 乙方于交付产品时,应提供甲方订单号码、产品名称、甲方料号、交付数量、净毛重量、生产日

期、原产地国家及品检资料供等明细。每一产品之料号应以甲方之料号为准。

4.6 如乙方未依上述第4.5条提供相关数据,或其所提供之数据有误造成甲方关务作业上之困难时,

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之损害及所增加之费用。若乙方因此交货迟延,应适用上述第4.2或4.3条之相关规定。若造成海关没收产品时,乙方应以自己之费用另行提供产品予甲方。

5 质量及保证

5.1 乙方对于其所供应或承制之产品应保证符合双方所签立质量保证协议书(附件二)或通常业界所要

求之质量规范。乙方经甲方通知应即提供甲方其所供应或承制之产品符合甲方质量规范之检测文件及技术数据。

5.2 甲方得于正常营业时间内至乙方营业

场所及(或)工厂检查产品及其制造过程。甲方得于运送前检查

产品,并得于任何时间进入乙方营业场所及(或)工厂查验及取回甲方财产。甲方得基于与本约有关之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确保使乙方及产品符合甲方质量规范,行使本项之检查权。本项有关甲方之检查权亦适用于甲方之客户。为俾甲方或甲方客户实施检查权,乙方应提供甲方所合理要求之设备与服务。依本项检查之产品仍须在甲方或甲方客户场所进行检验。

5.3 乙方就所供应或承制之产品为如下保证:

(a) 由乙方所制造、加工或装配;或乙方有权代理或销售。

(b) 完全符合与本约有关之设计标准、规格书(包括一般规格书与质量规范)、图式、样品及其他与本

约有关的技术资料或乙方所为之陈述。

(c) 完全符合订单或附件之要求,且均为新品。

(d) 不具有任何设计、材质、制程或技术上之瑕疵。

5.4 本条所有质量及保证不因甲方检验、受领产品或付款而失其效力。乙方所供应或承制之产品自甲

方验收合格起十年为保固期。但乙方产品之保固期较长者,则依乙方之保固期.

5.5 经甲方收受之乙方所供应或承制之产品,于甲方生产在线或甲方制成成品出售予他人后,发现有

不符规定或影响甲方生产或成品质量者,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产品之价格及因此所受之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6 不符规定之产品

6.1 如产品有瑕疵或不符本约、附件、送货通知单或订单之规定(总称为「不符规定之产品」),甲方除

享有法律上及本约所述之权利外,并得依其判断,选择下列措施:

(a) 以乙方之费用退回不符规定之产品,并由乙方予以替换或重工;或

(b) 自行或使人修复不符规定之产品,并由乙方补偿甲方因修复所支出之费用。

6.2 如甲方选择前项(a)款,乙方应于甲方退回不符规定之产品后日内交付替换产品或返还重工产

品。第12.1规定之补救期间不适用于本条规定之期限。

6.3 乙方未于前项期间内交付替换产品或返还重工产品时,甲方得拒绝收受,并由乙方退还甲方所给

付之所有货款、费用及成本,且乙方不得主张抵销。甲方并得依其认为适当之条件与方法另行订购或生产相同或类似产品并请求乙方偿还其因订购或生产该相同或类似产品所支出之额外成本及费用。

6.4 乙方应于甲方要求时就不符规定之产品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改善措施报告」。

7 产品之退还

7.1 甲方退还于乙方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不符规定之产品,将附上「退货单」或「退款单」。除需合

理时间确认及运送外,甲方原则上自完成验收日起______月内向乙方提出「退货单」或「退款单」。

7.2 所有由甲方退还予乙方之不符规定之产品、超出订购或定作数量或应交付日期前运送之产品,及

所有由乙方运交甲方之替换或重工产品,应由乙方负担所有费用、成本、运费及风险。

8 制程或设计变更

8.1 乙方未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所有制程变更、设计变更、工厂配置变更、影响产品性能之程序步

骤中断、机械结构或其接合、环境适应性或化学性质或产品寿命信赖(总称为“变更”)均不得变更或置入于产品内。如需变更时,乙方应通知甲方任何变更计划或拟案,并提供甲方要求之可供评估样品及其他适当信息;乙方之通知最迟应于预定变更日前______天或双方协议之日送达甲方。

8.2 无论甲方是否同意变更前述计划或拟案,任何订单所载产品应交付日期,乙方均应遵期履行交付。

8.3 甲方得随时于乙方运送产品前变更乙方依甲方提供图式(样)、设计或规格而供应或承制之产品,且

该变更于通知乙方时即生效。如该变更合理且直接影响产品之价格或交期时,则乙方应于甲方通知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方式请求调整价格或交期并经甲方书面同意。

8.4 如双方就前项价格调整已尽善意之努力而未达成协议,甲方得终止本约,且该终止效力得溯及于

所有已订购或定作之产品。

9 甲方财产

9.1 所有由甲方提供予乙方或甲方付费用订购或定作之有体物及(或)无体财产,或依甲方设计或规格而

产生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物料、技术数据、机器设备或仪器(总称为”甲方财产”),乙方应为下列措施:

(a) 保持为动产,且不得与任何动产或不动产混合或添附。

(b) 接受甲方任何时间之检查;甲方及其员工、代理人得随时进入乙方场所取回。

(c) 仅得使用于供应甲方所订购或定作之产品

(d) 乙方不得为任何形式之变更。

9.2 甲方财产于返还甲方前,乙方应承担所有风险负担;于甲方请求或本约终止时,乙方应即以其费

用将甲方所有财产无偿返还甲方。乙方放弃任何扣押或留置甲方财产之法律上或契约上之权利。

10 知识产权

10.1 乙方就其出售予甲方之产品,应保护甲方及其继受人、受让人、承包商及客户不受任何第三人主

张权利,并应自行承担因下列情事所引起之自已或前述人等之所有赔偿、损失、诉讼费、律师费或其他任何种类或性质之损害或费用。:

(a) 任何与产品或制造产品过程有关的知识产权及(或)机密资料之侵害。

(b) 乙方违反第10.5条或第10.6条之规定。

10.2 如发生前项情事之一时,乙方应即以其费用提供信息与协助,以俾甲方防卫、抗辩或采取相应措

施。

10.3 除前两项规定外,如甲方或其继受人、受让人、承包商或客户仍要求使用该产品时,乙方应以其

费用尽最大努力取得继续使用该侵害产品之权利,否则乙方应以其费用依甲方之选择采取下列措施:

(a) 以非侵害产品替代侵害产品,或修改侵害产品成为非侵害产品。

(b) 如不能替代或修改侵害产品,乙方应全额偿还甲方为侵害产品所支出之所有成本、费用,且不得

主张任何扣除或抵销。

10.4 如侵害产品系完全依甲方之设计所承制者,乙方不负前三项义务。

10.5 乙方就甲方所拒绝、退还或非甲方订购或定作之所有产品,应除去该产品或包装上甲方之公司名

称、商标、标章、料号、符号等标示或文字。

10.6 乙方出售予甲方产品之任何相关流程(包含但不限于乙方与甲方间或乙方与其供货商间于联络、设

计、制造、测试、会计、文书作业)及产品内所附之软件,均不得使用未经合法授权者。

11 保密义务

11.1 乙方了解甲方向其提供或揭露之机密数据系为特殊而有价值的资产,且专供乙方使用于与本约有

关之事务范围内,乙方应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义务保管该机密资料,未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不得将该机密露或交付予任何个人、法人、机关或非法人团体。乙方违反者,应支付甲方人民币壹佰万元之惩罚性违约金。

11.2 甲方提供或揭露机密数据予乙方不应被解释为对乙方就甲方之知识产权为任何之授权、让与、或

出租,且甲方对于所提供或揭露之机密数据不为任何保证。

11.3 机密资料保密义务不受本约解除或终止之影响。

12 违约

12.1 乙方若违反本约、附件、订单之任何规定而未采取下列措施时,甲方得径行终止本约或取消任何

订单之全部或一部,并(或)以乙方未履行下列措拖期限届至之日起回溯三个月与甲方之总交易金额百分之三计算,由乙方对甲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

(a) 于甲方通知后

(b) 于甲方指定期限内完全履行该补救措施。

12.2 乙方发生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事之一时,无前项规定之适用,甲方得径行终止本约及取消订单: (a) 乙方处于破产或破产法和解之程序。

(b) 无论乙方同意与否,为债权人之利益选任管理人或接收人。

(c) 经甲方要求后,乙方对将来之履行不能提供相当之保证或担保。

(d) 持续的或再次的未能准时依第6条替换或重工产品。

(e) 其他违反法律之规定者。

12.3 如甲方依12.1或12.2规定终止本约及(或)取消订单之全部或一部时,甲方得依其认为适当之条件

与方法向任何第三人订购或自行生产相同或类似之产品。乙方应于甲方请求后十天内偿还甲方因另订购或生产该相同或类似产品所生之所有额外成本、费用。

12.4 任何第三人因乙方所供应或承制之产品受有直接或间接之损害,而向甲方请求损害赔偿时,乙方

应负最终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偿还甲方所垫付或支付之款项,并应依甲方通知于指定期限内处理及履行。

12.5 因不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致乙方迟延或不能履行时,乙方应立即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对于

该迟延或不能履行得依其判断选择:

(a) 终止本约或任何尚未运送产品之订单;或

(b) 于迟延或不能履行期间中止本约或与本约有关的订单之全部或一部。惟甲方于迟延或不能履行原

因停止时,得继续本约。

12.6 任一方因不可抗力事故或事件致迟延或不能履行其义务时,不负违约责任。惟双方应尽其最大努

力协调处理之。

13 不当竞争之禁止

13.1 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利用与甲方交易或使用甲方财产,机密数据,或知识产权之机会,从事任何

产品之制造、销售、出租、承包、出借、居间、媒介予他人,或其他任何与甲方营业竞争或妨碍甲方与其客户间之交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对甲方客户或甲方竞争者报价、与甲方客户或甲方竞争者交易、接触或向甲方客户或甲方竞争者揭露产品系乙方所代工或提供者。

13.2 如乙方违反前项规定者,乙方、其负责人及为乙方签署本约之代表人应连带支付自甲方认定乙方

违反之日起回溯三个月与甲方交易总金额计算之惩罚性违约金予甲方。但此违约金不影响或限制甲方依本约或法律规定得行使之权利或救济措施。

14 通知

14.1 除本约另有规定外,任何依本约之通知得以电话、传真、邮件、快递、电子邮件或信差等方式为

之,并自送达日起生效。

14.2 任何关于运送或发票之通知应送至甲方发出订单之部门。

14.3 任何对甲方或乙方之通知,以本约所载地址为准。若地址有变更者,应以书面方式通知他方。 15 期间与终止

15.1 本约有效期限自合约生效日起一年。如任一方未于期限届满前九十天以书面方式通知他方不再续

约,本约自动延长一年,嗣后亦同。

15.2 本约之终止或解除不影响本约依其性质应继续存续之条款及效力。

16 其他条款

16.1 本约之成立、生效、解释及履行,悉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法律为准据法。本约双方及连带保证人

就任何因本约、订单或送货通知单之条款或违约所生之争议,应先协商解决之。如无法协商解决,双方同意以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16.2 本约之适用溯及于生效日前双方为达本约之目的所交易之产品。

16.3 甲方之未要求乙方履行本约所述之义务,不得解释为其日后亦放弃该权利,或抛弃其依本约所生

之其他权利。

16.4 乙方不得将本约或依本约所生权利义务之全部或一部让与或授权予任何第三人。甲方得将本约或

依本约所生权利之全部或一部让与或授权予任何第三人。

16.5 本约有效期间内经双方同意而与本约之履行有关的书面资料均为本约之附件,并为本约内容之一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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