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养老保险转移怎么办理,跨省或跨制度流动是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就是把您在原工作地交的养老保险转到新工作地。宜昌养老保险转移怎么办理。
办理流程
转入流程
省内
持本人原参保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宜昌市人社局服务大楼二楼社保参保核定征收经办大厅(东大厅)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窗口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通过后,由宜昌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转出
办理条件
需将养老保险关系转出宜昌市的在宜昌参保人员
办理材料
1、社会保险证(或养老保险手册、社会保障卡);
2、本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或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如需他人代办,须提供《转移社会保险关系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办理流程
本人持在宜昌市城区办理的《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险证》)、身份证原件到市人社局服务大楼二楼社保参保核定征收经办大厅(东大厅)9-10号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窗口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据此到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移,申请通过后,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宜昌养老保险网上查询系统:
温馨提示:
1.本查询只限于宜昌市城区(含夷陵区)、当阳市、长阳县、宜都市、秭归县、远安县参保人员查询;
2.初次登陆查询首先请点击“新用户注册”,按要求操作获取查询密码,再进行正式查询
3.参保地发生变更,请点击“新用户注册”,按要求验证相关信息后再进行正式查询
4.查询中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点击中上部“使用帮助”(红色字体),查看使用说明;
政府对参保人有哪些补贴?
主要有以下四种补贴:
①正常缴费补贴。参保人按年正常缴费,每人每年享受政府 财政补贴30元,直接进入参保人的个人账户。参保后因各种原因中断缴费或隔年补缴的,中断期间及补缴年限不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
②一次性补缴补贴。制度实施当年,年满46周岁不满60周岁的参保人员一次性补缴不足15年部分的保险费,其补缴年限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制度实施当年未补缴的.,在60岁前也可以补缴不足15年部分的保险费,但补缴年限不再享受政府补贴。
③长缴补贴。对累计缴费超过15年的,每增加1年,基础养老金加发3元。例如,参保人缴费满45年,他每月的基础养老金应为60+3×(45-15)=150元,比只缴15年的参保人每月多领90元的基础养老金。
④残疾人补贴。对市残联认定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政府按最低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即每人每年100元),同时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有经济承受能力的,也可在政府代缴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的同时,选择更高档次缴费,提高个人养老金待遇。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6000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8000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3450元;
2023年6月30日之前,可缴纳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期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执行至2023年6月30日。
参保指南
企业参保条件
新参保条件
新成立的企业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人员增减参保条件
有人员增减变化,需要办理人员增减手续的企业且截止当月不欠缴社保费
灵活人员参保条件
凡年满16周岁,且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以下的灵活就业人员均可在宜昌市城区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机关单位参保条件
新参保条件
新成立的机关事业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人员增减参保条件
有人员增减变化,需要办理人员增减手续的机关事业单位且截止当月不欠缴社保费